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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胖东来与“红内裤”事件博主名誉纠纷案有了结果。当天,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30日内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400000元。 5月30日,段某(网名“两个小段(小)”)通过其抖音账号发布道歉视频,面对镜头鞠躬:“真诚地向胖东来 ...